在一般的印象裡,擁有敏銳的第六感好像是一件挺幸運的事,可以透過視覺、聽覺、嗅覺、味覺與觸覺以外的第六種超感官知覺能力,不受時間與空間所限,就這麼在腦中迸出一些關於未來的景象。光是隨便想像一下,就覺得這樣的能力確實可以讓人趨吉避凶,不管是買樂透或閃避即將來臨的災害,絕對都好用得很。
雖然在現實裡,老天爺不一定是公平的,但在恐怖或驚悚小說中,一切倒是公道得很。要是你有無異於超能力的強大第六感,那麼通常也不會過得太順遂,總會因為這些能力而惹禍上身,甚至還像某些超級英雄一樣,得要背負起相當程度的責任,獨自迎向某個你明知前途無光的黑暗未來。
例如在史蒂芬.金首度擠入年度十大暢銷排行榜的代表作《死亡禁地》中,主角便由於讓他昏迷數年的車禍意外,獲得了可以透過觸碰物品,便得知先前發生過什麼事的特殊能力。要是觸碰的對象是人,他還甚至能看得到對方的未來將會發生什麼事。
他曾透過這項能力,協助警方破獲了一樁連環謀殺案。但就在他與一名政客握手後,竟發現對方日後將會成為總統,並引發毀滅世界的核子戰爭,使他因此決定透過暗殺手段阻止慘劇發生,就這麼心懷良善,踏上了那條被世人認為是瘋狂且邪惡的道路。
在這本小說裡,感應能力的存在,一開始像是上天彌補主角昏迷多年的人生缺憾,但到了後面,我們則會發現原來這並非恩賜,反倒更像是命運的板機,藉此擊發了主角自我犧牲的行為。
不過,早在《死亡禁地》前,史蒂芬.金其實便已寫過一本與第六感有關的恐怖小說,並為那個可以感應過去與預知未來,同時還能與擁有相同能力的人直接心靈溝通的強大能力,賦予了「閃靈」這個名字。
是的,那本小說的名字,就叫作《鬼店》。
在《鬼店》中,擁有「閃靈」能力的角色,是一名叫做丹尼的孩子。然而,縱使他在小說開頭,尚未與父母前往那間鬧鬼的飯店前,便已預示到即將到來的危機,甚至是某面鏡子上的不祥單字「REDRUM」,卻也還是無力扭轉命運,只能繼續朝未來的凶險一路而去。
更有甚者的是,他們一家三口之所以會陷入危機,除了那股超自然力量原本便十分邪惡,就連丹尼身懷的「閃靈」能力,也是那群鬼魂無論如何都想據為己有的主要因素,因此則使它們利用了丹尼那個原本便有酗酒問題的父親,透過各種心理上的引誘方式,讓他在酒癮泥沼中越陷越深,進而使那些早已被預示過的惡夢光景,如同命定般地逐一化為真實。
這樣的情況,其實也就像是某些希臘悲劇似的。在像是《伊底帕斯王》這類的故事裡,聽到預言的人,不管信或不信,都總會在不知不覺間,讓自己的行動變成促使預言成真的關鍵,最終迎來難以分清因果的悲慘命運。
而在金的小說裡,預知者本身則往往便是那個受到預示所苦的被害人,總會因為這些能力導致各種不幸席捲而上。無論是第六感帶來的身體副作用、為了拯救他人的自我犧牲,乃至於能力受到別人覬覦,只得踏上逃亡之旅的宿命,都會讓他們受盡各種苦難。
例如曾改編為電影《勿忘我》,收錄於《穿黃外套的下等人》一書中的同名中篇,那名由安東尼.霍普金斯所飾演的老人,便是因為不希望自己的特殊能力遭到惡人利用,這才一路跨越平行宇宙,逃亡到了我們這個世界。
而在《鬼店》續集《安眠醫生》裡,長大成人的丹尼,也由於過往的兒時陰影,以及試圖壓抑「閃靈」能力等緣故,最終還是踏上了父親的後塵,以酗酒作為一種心靈的逃亡手段,就這麼昏昏沉沉地度過了無數個年頭。
於是,綜觀以上種種,擁有超凡絕倫的第六感,究竟該算是老天的恩賜還是詛咒?如果未來無法改變,我們真的會想提前知道有哪些不幸即將發生?真的會想知道其他人深埋心中,恐怕會將你給一同吞噬掉的黑暗秘密?
就算我們不是活在恐怖小說裡,這些問題也夠值得我們畏懼了,不是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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